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并考核合格,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以下簡稱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作業。
特種作業人員應當接受與其所從事的特種作業相應的安全技術理論培訓和實際操作培訓。
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為6年,每3年復審一次,滿6年需要重新考核換證。特種作業人員在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內,連續從事本工種10年以上,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經原考核發證機關或者從業所在地考核發證機關同意,特種作業操作證的復審時間可以延長至每6年1次。
高處安裝、維護、拆除作業
指在高處從事安裝、維護、拆除的作業。
適用于利用專用設備進行建筑物內外裝飾、清潔、裝修,電力、電信等線路架設,高處管道架設,小型空調高處安裝、維修,各種設備設施與戶外廣告設施的安裝、檢修、維護以及在高處從事建筑物、設備設施拆除作業。高處安裝維護拆除操作證,也稱高處安裝維護拆除上崗證,即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高處安裝維護拆除),從事專門或經常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工作必須持有的證件
《高處安裝、維護、拆除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大綱和考核標準》中包括座板式單人吊具、高處作業吊籃、移動式高處作業平臺(車)、建筑升降機等內容。持有高處安裝、維護、拆除作業特種作業操作證可進行高空作業吊籃的安裝。